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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lbourne | 藝術之都墨爾本的塗鴉初體驗

  • Writer: Joshua Pang
    Joshua Pang
  • Jul 16, 2018
  • 6 min read

Updated: Jul 22, 2018

欣賞了墨爾本市的多個塗鴉區後,不禁大開眼界,此時導遊卻告知,街頭塗鴉很快會被更新換代,有的一夜之間就被最新作品蓋過。眼前一幅幅塗鴉作品精彩絕倫,有的不輸美術館裡的畫作,若是存活不了一天,未免太可惜了吧?隔幾天,我刻意路過同一條巷子,果然牆上的面貌已換了樣。



我認識塗鴉,是在藝術之都墨爾本。


約莫十年前,應澳大利亞的維多利亞省觀光局邀請,我參觀了墨爾本的藝術景點。在導遊的帶領下,逛了城中大大小小的美術館和藝廊,最後,導遊把我帶到了一條巷子。


那條小巷叫Union Lane。七彩繽紛、自由奔放,那視覺上無比強烈的震撼,成了我感官記憶裡塗鴉的初體驗。


Union Lane是墨爾本市政府專門開闢的塗鴉地點之一。連接Bourke Street步行街和Little Collins街,這是一條狹長的巷子,基本上是左右兩個購物商城外牆之間的空間,卻巧妙變成了到墨爾本市區觀光的遊客最熱衷參觀的塗鴉地點。正因為曝光率非常高,於是成了塗鴉藝術家趨之若鶩的創作區。


記得當時導遊解釋,別以為墨爾本的藝術氣息僅僅洋溢在規模宏大的美術館裡,這些小巷與牆角的塗鴉,其實也是藝術的表現。塗鴉,或許在許多人眼裡是一種破壞公物的行為,難登大雅之堂,但是對墨爾本的市民來說,那些凌亂而絢爛的塗鴉作品,是迸發於民間的靈感激盪,是與那些被官方供奉在展示廳中的畫作分庭抗禮的藝術,亦是這座城市靈魂赤裸裸的一面。



在這一趟塗鴉初體驗中,我對塗鴉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,了解到塗鴉的方式多元,主要是以噴繪的形式創作,可以是塗鴉畫作(graffiti drawing),也可以是一些文字標語(graffiti writing),或簽名式塗鴉(tagging),還可以是模板噴畫(stencil drawing),即是用硬紙板剪出鏤空圖案,然後用一兩種顏色的塗料噴在牆上。


比如大名鼎鼎的塗鴉藝術家Banksy,就常以模板噴畫的方式創作。原因很簡單:方便快速,可以趕在路人或警察發現前完成作品。 Banksy通常選擇隱秘的地點創作,然後在他自己的網站公佈,讓人尋寶般按圖索驥,到處尋找他的大作。


神奇的是,除了Banksy這個家喻戶曉的名字,外界對他的真實身份一無所知。就連2010年《時代雜誌》評選他為當年全球最具影響力的100人之一時,為了不暴露身份,Banksy硬是提交了一張自己頭戴紙皮袋的照片。紙袋上僅有一雙可愛的大眼和一張嘴,似在嘲笑世人對他的好奇,又有一絲不屑和自我。


當Banksy的多幅塗鴉作品,於2007年在蘇富比拍賣行屢屢創下天價時,他在個人網頁上放了一幅拍賣會場的畫像,畫中人們為了畫作爭相出價,旁邊則有字句: I can't believe you morons actually buy this shit.(我無法相信你們這些白痴竟然會買這種垃圾。)


這句嘲諷,倒也跟Banksy的作品風格一脈相承。他的塗鴉作品經常帶有諷刺意味,以玩世不恭的黑色幽默發表政治理念,比如反戰、反資本主義、反建制等,儼然一種以藝術方式表達的社評。




這幅政治意味濃厚的塗鴉,瞬間引發輿論爆點。起初有人以為又是Banksy的大作,後來真相大白,是英國塗鴉藝術家Bambi的塗鴉作品。


擅長以人像塗鴉表達自身想法的Bambi,後來告訴媒體,她是在看到倫敦到處都張貼該電影海報後,有了創作的構思。 “一對忘我起舞的幸福伴侶,這部電影正好在我們世界裡的政治黑暗期推出。”


和Banksy一樣,Bambi也選擇匿名創作。為何要隱匿身份?我猜想,無論Banksy或Bambi,一開始可能是基於安全考量,畢竟在公共建築物上塗鴉是違法的行為,至於後來始終選擇匿名,或許是為了保持一種超然的神秘感。


因為神秘,人們才會好奇;因為好奇,就會尾隨關注。



長久以來,塗鴉被認為是一種反傳統的藝術形式。人們藉助這種藝術形式,宣洩對社會的不滿。但是近幾年來,人們對塗鴉文化越來越包容,塗鴉文化也漸漸被主流社會所接受,甚至到了趨之若鶩的地步。


感謝Banksy,和其他致力於將塗鴉藝術發揚光大的藝術家,塗鴉藝術得以登入大雅之堂,進駐藝術畫廊,供人欣賞、收藏、買賣、投資。塗鴉,再也不是建築物上的胡亂塗寫,塗鴉藝術家也不再是被世人唾棄的憤世嫉俗的邊緣人。


欣賞了墨爾本市的多個塗鴉區後,不禁大開眼界,此時導遊卻告知,街頭塗鴉很快會被更新換代,有的一夜之間就被最新作品蓋過。


眼前一幅幅塗鴉作品精彩絕倫,有的不輸美術館裡的畫作,若是存活不了一天,未免太可惜了吧?隔幾天,我刻意路過同一條巷子,果然牆上的面貌已換了樣。不過,據悉如果作品出自名家之手,出於尊重該名家,其他塗鴉藝術家就不會在該作品上覆蓋自己的作品。


追溯塗鴉的歷史起源,確實有點像小狗撒一泡尿:這是我的地盤,切莫靠近。像塗鴉文化里最蔚為流行的tagging,說穿了,便是留下自己的名字,儼然一種宣示主權的態度。


比如在香港,以毛筆書寫、自稱九龍皇帝的曾灶財,塗鴉超過50年,筆跡遍布香港中環、西環、觀塘、尖沙咀各區,內容異常,多是講述自己以及家族的過往事蹟。原來曾灶財某次整理祖先遺物時,發現九龍部分土地在被割讓給英國之前,曾獲御賜予他祖先,等於他們是九龍的地主。曾灶財不滿政府“霸占”他的土地,於是通過塗鴉“宣示主權”。


從傳統意義上說,一個藝術家用塗鴉覆蓋了另一個藝術家的作品,就等於在向他宣戰。 Banksy和另一個著名塗鴉藝術家King Robbo之間,一場從2009年至2011年King Robbo意外逝世才告終的“塗鴉戰”,就是塗鴉界裡一則令人回味的趣事。



為了了解塗鴉藝術家的自我,我看了一些有關塗鴉藝術的短片和記錄片。


在一部有關西班牙塗鴉藝術家的短片《Arte Urbano 2011》中,塗鴉藝術家Chapa B說:“每一位藝術家都是非常自我中心的。我認為藝術創作就像生孩子,你總覺得自己的孩子是天下最可愛的。藝術家享受外界的肯定和讚賞,無形中也助長了這份自我。”


智利街頭藝術家Ene Ene說:“一旦你在不同地方籤上你的名字,這份自我就顯現了,你在城市裡標記了你的存在。”


另一名擅長繪製貓圖像的塗鴉藝術家Mondo Lila說得更透徹:“這份自我可以被詮釋為一種崇拜,也是塗鴉者本身的自我追求,彷彿在高呼'看過來!我是存在的! '我認為塗鴉或街頭藝術,多少有一種自我指涉(self-reference)的意味。再說,網絡的影響力無遠弗屆,藝術家將他們的塗鴉作品放上網,讓更多人看到了他們的作品。”


另一部2012年拍攝的記錄片《Alter Ego》,採訪了世界各地的塗鴉藝術家,集中探討tagging文化。其中一位來自於柏林的塗鴉藝術家坦言,就是那份隨時會被拘捕的刺激感,以及一份渴望被肯定的需求,像腎上腺素一般讓他處於興奮狀態,鍥而不捨遊走於城市各個角落、廢墟,留下一個又一個“簽名”。



當然,並非所有的自我表現都是藝術。


2013年10月,加拿大流行歌手Justin Bieber,在哥倫比亞首都——波哥大(Bogotá)首次舉辦演唱會。演唱會隔天晚上,他在保鏢群和當地警察的陪同下,拿著噴漆,在波哥大街頭長達40公尺牆上肆意塗鴉,留下他的字跡,一副“老子到此一遊”的高姿態。


Bieber的行徑,頓時引起當地塗鴉藝術家的不滿。他們認為,這位歌手的舉動已經失去了塗鴉的本意,完全是一種狂妄自大的表現。他在牆上的塗鴉亦和藝術無關,雖然意圖表現反叛精神,卻是毫無危險性、反叛性的——這不過是一個意氣風發的明星的胡鬧把戲。


就像曾經做個的荒唐事蹟一樣,Bieber藉這次事件,又成功引起了關注。但是,他的作品並沒有存活多久。隔天,當地的塗鴉人權組織Mochila Ambulante出現在街頭。他們人手一罐噴漆,蒙臉掩護身份,迅速塗掉Bieber“大作”。


牆上的塗鴉,塗掉了。像不曾存在過一樣。但更多放任自我的塗鴉藝術家會接踵而至,就像每個城市的角落裡一個又一個重疊覆蓋沒完沒了的塗鴉。口號粗話夾雜的,圖文彩繪兼備的,他們愛塗就塗,管你。


塗鴉文化在不同的時代裡有不一樣的意義,而社會對塗鴉的評價和包容也不斷地在改變。台灣作家畢恆達在其解析塗鴉文化的入門書《塗鴉鬼飛踢》裡的一段結語很有意思:“……跳脫從'合法與否'的簡化角度來看待塗鴉,反思形塑我們都市空間的各種作用力,探討何謂公共性,從而想像一個更為多元、更具創意的公共空間。”


我遂想起了墨爾本。我終於明白,正是那些公共空間裡自由不羈的創意,成就了這個藝術之都充沛豐盈的生命力。


TEXT Joshua

刊於《品》雜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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